太原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最高达55万元

2015-03-04

  山西省太原市日前下发2015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70元,参合农民当年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5万元,门诊一般诊疗费采用总额预付的方式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实行统筹区域内跨乡跨村就诊补偿,报销比例不低于60%,封顶线不低于100元。

  太原市启动了市级统筹经办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资金从新农合基金中按每人15元的标准提取,使全市参合农民享受平等待遇,已开展县级统筹大病保险的县(区),待合同期满后一并纳入市级统筹。该市将先天性巨结肠、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患儿住院手术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补偿病种增加到25种,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此外,该市还推进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对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逐步扩大分级诊疗病种范围,严格逐级转诊和双向转诊制度,提高县域内就诊率,未经转诊患者补偿比例下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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