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预制菜进校园”话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就“预制菜进校园”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进行了表态。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教育部长期以来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制定实施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等规定,不断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管理。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这位负责人指出,经研究,鉴于当前预制菜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追溯体系等有效监管机制,对“预制菜进校园”应持十分审慎态度,不宜推广进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