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医保参保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足以及投机参保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7月发布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医保局据此发布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补充细节和特殊情况,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集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8日。
激励政策细节:
1、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提高:
从2025年起,对于断保后再次参保的人员,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将降低。
对于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每增加一年连续参保,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将适当提高。
对于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
2、激励额度: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每次提高的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湖南省征求意见稿提出,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增加一年连续参保,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提高5000元。
对于当年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参保的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提高5000元。
3、激励额度累计与限制:
连续参保激励额度和零报销激励额度可以累计,但累计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即80000元。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使用零报销激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次年重新计算。
断保后再次参保,连续参保时间将重新计算。
结语:
湖南省医保局的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对连续参保人员的激励措施,旨在鼓励居民持续参保,提高医保制度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公众可以通过指定渠道在12月8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参与医保政策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