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怎样共济给家人?

2024-05-18
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原来只能由职工个人使用,扩展为可以共济给家庭成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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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医保个人账户能不能实现家庭共济?如何共济?5月17日,湖南省医保局进行解答。


湖南已有多个市州实现共济


我省大部分地区已实现了个人账户在省内参保的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为广大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提供了便利。目前,株洲、邵阳、永州、张家界暂未实现。


湖南省医保局特别说明了两个事项。第一是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有个人账户;也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能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家庭成员。


第二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卡”不能共用。无论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患者都必须使用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医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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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原因会导致共济不成功


首先,没有参保就不能绑定“共济关系”。家庭共济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二是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


其次,共济账户≠亲情账户。时常有参保人员反映,已经绑定“医保亲情账户”但没能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际上,“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功能不同。亲情账户是帮助家人展示医保码,花的是家人的医保额度,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无关。而共济账户是把绑定人的医保个人账户额度共济给家人,花绑定人的钱帮家人“买单”。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后,父母、配偶、子女都可以使用这一共济账户的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产生的费用。必须操作“家庭共济”,才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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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绑定的共济人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也不能使用。成功绑定“共济关系”后,如果共济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0,同样会出现不能支付的情况。


此外,少数地区暂未实现“共济”或跨险种“共济”。目前,我省株洲、邵阳、永州、张家界暂未上线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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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全省15个统筹区的职工暂不能共济给长沙参保居民(其他已上线家庭共济的市州可以共济给非长沙的参保居民)。


湖南省医保局提醒,在实际就医购药过程中,如果“家庭共济”个人账户使用不成功,看看自己属于哪类情况,找准问题解决问题,就能顺利享受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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